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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注!你要知道的广东省生态公益林3个新动向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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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》 一直都是各大林业从业人员关注的焦点 既能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 又能维护生态公益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一举两得 今天,广东省林业局在惠州市召开 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会议 总结2018年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 同时,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 努力提升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水平 下拉查看生态公益林新动向 2018年,广东省落实了新一轮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提高标准。 从2018年起实施新一轮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提标政策,按平均每年4元/亩的标准逐年提高补偿标准。 在提高标准的基础上,经省政府审定,印发了《广东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分区域差异化补偿方案(2018-2020年)》。 将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按照特殊区域、一般区域、珠三角经济发达区域等3个区域进行分区域差异化补偿,全省正式实施分区域差异化补偿政策。 2018-2020年,在省财政生态公益林预算资金总额内,确定一般区域的补偿标准分别为31元/亩、33元/亩、35元/亩。 依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,确定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特殊区域,给予较一般区域高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,并逐年拉开差距,2018年,特殊区域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较一般区域每亩高2.3元。 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佛山、中山、东莞等珠三角经济发达的6个市的省级生态公益林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偿。 2019年,广东省将继续做好生态公益林落界基础性工作,加快建设生态公益林精细化管理系统,进一步修订完善生态公益林各项管理制度,不断规范生态公益林资金管理和发放,探索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机制等,推进生态公益林规范化、精细化、差别化管理,全面提升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水平,让广大老百姓能得到更多的生态福利。 公益林具有生态效益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事关广大林区林农的切身利益 是生态扶贫绿色惠民最直接最有效的载体 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切实做好生态公益林落界工作 提升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水平 是我们广东林业人的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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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帮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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